重庆市沙坪坝区第一实验小学校
手机管理制度
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,学生使用手机对学习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。为了引导学生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,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,保障学生身心健康,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和全面发展,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通知》(教基厅函(2021)3号)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:
一、实施原则
1.以正面引导为主,惩罚批评为辅,家校合作共建和谐校园。
2.本文件中所针对的电子产品包括手机、智能电话手表、平板、游戏机等一切电子设备。
二、具体措施
(一)校内管理
1.原则上不得将个人电子产品带入校园,禁止带入课堂。
2.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手机,需经老师同意、并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,老师报告年级行政处备案,方可带进校。
3.进校后手机等电子产品要上交班级电子产品保管箱,由老师统一保管,班级小干部监督、管理,禁止带入课堂,放学时再取回。如发现学生在校期间,未经允许使用手机、电话手表等,班主任老师有权将学生手机、电话手表代管至期末并及时告知家长;其他学校管理人员,任课老师、教职工发现学生使用手机,有权询问情况,并及时将情况通报给班主任。
4.其他电子类产品(电脑、平板、游戏机等)使用要求参照手机使用的方法。
(二)校外建议
1.周一至周五,无特殊需要,不使用手机。
2.周末或节假日期间,每次不超过半小时,每天不超过一小时。
3.浏览健康安全的网站,不沉迷游戏、不散布负面言论或者谣言。
4.尽量以运动或者纸质阅读代替电子产品的使用,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。
三、管理办法
本制度于2021年4月10日开始试行,学校拥有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。
重庆市沙坪坝区第一实验小学校
2021年5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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